2024年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一年级新生 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5/23 11:29:30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682次
根据区教育局安排,我校今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并按本公告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施教区指滨湖西路以东,正方西路以南,科济大道以西,银杏湖大道以北。
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注:2025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购买二手房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执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二、入学流程
1. 网上报名途径有三个:①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sbm.jnjy.net.cn),②“我的江宁”手机APP, ③“苏服办”手机APP(需要下载“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报名,建议选择原先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7日至6月2日17: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1-2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6月29日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材料。
2. 5月27日—5月31日,监护人在学校门卫处领取“家长须知”、“报名登记表”,并完成“家长须知”中的相关要求,并在报名当日上交。
3.6月1日—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到东吉湖小学二号楼2楼现场审核材料。
4. 报名地点
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二号楼2楼。
5. 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前来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本、房产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6月1、2日报名登记时,请一位家长带孩子到校园。
三、公布入学新生名单
8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咨询电话
52115331(杨老师)、52115367—8000(曹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3:40—16:30,节假日除外。(请在工作日8:00-16:30期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