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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一年级新生2025年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5/22 7:35:12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298次

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一年级新生

2025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5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公布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89月1日至2019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施教区指滨湖西路以东,正方西路以南,科济大道以西,银杏湖大道以北。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户籍在公办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贯制学校,下同)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公办小学登记入学:

①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①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落实2025年我市“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线下审核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吉湖小学。资料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

二、报名流程

1.2025年5月25日-5月30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以登录“我的南京”APP →“一件事服务”→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进入“幼升小”或者“小升初”入口→正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等待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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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户籍儿童按照房产和户口一致的施教区填报相应学校,平台匹配到相应学校。在意向学校所在的施教区内只有独立房产或只有户口的区内户籍儿童,按独立房产或户口填报意向学校,在意向学校有学额的情况下予以考虑,但需线下审核(仅凭房产协议不可报名)。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儿童到各校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2.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1)5月25-30日  每天下午14:00—17:00

2)6月2日全天  8:30-11:30  14:00-17:00

3.现场审核地点

南京市东吉湖小学号楼1校史室。

4.要求:须在平台报名后方可到校审核,审核时带上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房产、户籍等材料。

5.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前来进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本房产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现场审核,一位家长带孩子到校园,所有家长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公布入学新生名单

学校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四、咨询电话

52115331(杨老师)、52115857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3:40—16:30,节假日除外。(请在工作日8:00-16:30期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