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启事
发布时间:2021/4/21 16:33:35 作者:管婷 浏览量:932次
转发: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启事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征文活动已经开始,今年征文主题为“教育的活力”。参评人员可以围绕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介绍自己对激发和增进教育活力的认识和实践。欢迎广大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踊跃参加。现将2021年我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 转发征文通知(附后)。
2. 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4月27日12:00点至5月12日12:00。
第一步,在南京市教科所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请于4月底关注南京市教科所网站),获取申报编号。
第二步,填写《个人征文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表格内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论文题目不要加“《》”,也不要加序号),并将取得申报编号的征文和《个人征文信息登记表》打包发给学校(园)汇总。
3.学校(园)组织初步筛选。
4.学校(园)上报区教科室。截止时间:5月14日17:00。
学校(园)按区教科室分配的上报篇额:中小学≤5篇;公办幼儿园≤2篇;民办幼儿园≤1篇,于5月14日17:00前在江宁区教育科研平台http://data.jnjy.net.cn 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不交纸质稿),各家上报总数不得突破限额,逾期不报算自动放弃。
同时将《区级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以“黄浦杯+学校名”为名发送至邮箱jnjks2020@163.com。
5. 5月14日—5月18日,区教科室组织评审。
6. 5月19日—5月20日,按市教科所通知要求整理后上报。
注意事项:
1.文责自负,2019、2020年因论文、案例评比抄袭被公示的人员不得申报,请学校(园)严格把关;
2.已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中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不得上报;
3.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将取消评选资格;
4.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投稿,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具体题材内容、撰写要求、注意事项、征文格式等详见《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启事》。
(个人)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个人信息登记表.xls
(区级)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区级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