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1/4/28 9:28:04 作者:李雅 浏览量:457次
南京市东吉湖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在校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1.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王小兵(一把手校长)担任,副组长邓天成(总务处主任)担任,学校各班主任、各中层干部及校医(保健教师)为成员。开展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等工作。
2.学校保健室李雅为我校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和责任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晚)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学校班级出现一例或以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时,须立即要做好染病登记管理工作,填写《南京市学校传染病报告表》(留存),24小时内中小学通过“南京教育政务平台”上报(微信),幼儿园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微信企业公众号)上报。
2.若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出现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及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立即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立即)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和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当学校发生结核病或疑似结核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
3.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学校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立即让其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立即联系家长,到医院就诊,并于就诊后及时告知学校,如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疫情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
4.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四、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区教育局、区疾病控制中心。联防联控,协同作战。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卫生防疫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五、做好传染病登记及上报工作
若区疾控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发班级或全校停课的防控措施意见书时,学校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并将学校停课申请和停课意见书加盖单位公章拍照上传至相应邮箱。
南京市东吉湖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