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东吉湖小学读物管理督查机制
发布时间:2021/6/18 13:04:47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492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学校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推荐符合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达到新课标对课外阅读总量的要求。各班级还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五)建立阅读激励机制,落实多种读书活动
“自信来自鼓励,习惯决定人生。”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语文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佳作欣赏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展评等。予以公布表扬表现好的学生,满足学生的荣誉感,激发其阅读的积极性。学生通过大量的阅读,会逐步学会自学,审美、想象、思维、表达等各方面能力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六)成立读物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在怎样选方面,建立三种机制。一是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和专业机构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二是联合推荐制。按照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学校。学校推荐结果定期公示在校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并上报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势必杜绝“校园卖书”乱象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课外读物无过滤涌入中小学的现象,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提供校内场所供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八)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如果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应做好统一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学生和家长个人自行选择的教辅材料,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除此之外,教育部门严禁学校征订没有经过审读推荐的教辅材料版本,以及其他的教辅材料。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