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江宁区教育装备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6 16:27:27 作者:管婷 浏览量:918次
关于举办2021年江宁区教育装备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总结我区教育装备和实验教学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鼓励创新,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研究,提升教育装备工作整体研究水平,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江宁区教育装备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育装备工作人员。
二、文章主题
(一)标准化建设
(二)装备管理
(三)装备使用
(四)特色装备
三、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四、文章要求
(一)内容新颖,题材科学,主题明确,论述清晰,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插图规范并注明图题图号。
(二)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为宜,合作文章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2人。
(三)文章必须未曾发表和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比,要求原创,文内引文、数据请注明出处。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文章上报前请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总文献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
五、论文上报
文章纸质稿盖章后,送至江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503室宗老师处。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及文章(以文章题目作文档名)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f84930376@163.com ,(邮件请注明:“教育装备论文评选+姓名+单位名称”)。
六、评选办法与奖项设置
(一)所有参评论文均按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审程序进行。
(二)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联合区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七、其它事项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二)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获奖论文将有机会推荐在《南京教育装备》期刊上发表。
江宁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