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有“尺”,不忘心中有“戒”
发布时间:2023/3/27 0:41:11 作者:邵宁汐 浏览量:1203次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寄托着国家的希望,承载着民族的未来,而教育则肩负着少年儿童是否能承担这份重任的职责。随着教育的发展,我们为了更好的履行这一职责,便创造出一种辅助教育的概念——教育惩戒。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合理进行教育惩戒,才能既符合时代要求,保护学生尊严;又能发挥最大作用,促进学生发展,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我认为,惩戒教育的核心是尺度教育,是小惩而大戒。只有当“手中有尺,不忘心中有戒”时,才能将惩戒与教育完美结合,达到效果最大化。
“手中有尺”,是指教师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尺度,才能与新时代之要求切合。作为教师,想要手中有“度”,首先要摒弃一种固有思维,认为惩戒就是“体罚”,将惩戒与体罚简单粗暴的结合在一起,这种只用了惩戒的形式,却忽略了惩戒的真正意义,极不可取。我们要明白惩戒并不是惩罚的工具,而是一种让学生懂得“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途径。当上学迟到事件频出,我们运用适当的惩戒来告知遵守时间的重要性;当校园霸凌层出不穷,我们用适当的惩戒来表明尊重他人的重要性;当抄袭作业成风,我们用适当的惩戒来展现诚实的重要性;当教师心中有这份惩戒的“尺度表”,让学生懂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做人尺度,这份惩戒,便可称为教育的锦上添花。
“心中有戒”,是指教师在运用惩戒时,要明白这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责任,不可把权利错变为权力,缺乏了教育温度,把惩戒变成了教育暴力。观之众多的“戒尺事件”,无论是武汉夏老师用戒尺惩戒小学生被停职,还是四川一老师因用戒尺打学生手心赔偿三万元,亦或者是商洛女学生的老师恣意辱骂学生,都在惩戒的过程中缺乏温度,滥用了教育惩戒的权利,必然引起社会的公愤。藤野先生用戒尺警戒迟到的鲁迅,陶行知以糖果感化调皮的学生,由此可见,惩戒不只有一种形式,只有当心有所戒,惩之有法时,教育惩戒才被他人所认可。
尺在手中,以“有尺度”为教育惩戒打好可靠的基石;戒在心中,用“有温度”为教育惩戒指引正确的方向,当二者结合,则各有规矩,方圆可成。
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局限于仅有的思维,要以发展、长远的眼光,紧跟上时代的潮流,不断更新自己的“惩戒”观念,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教师,将自己的所学更好的传予学生、爱护学生,不负韶华,不负国家所托,不负民族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