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功能
发布时间:2023/11/7 8:35:07 作者:林志鹏 浏览量:405次
武术的功能
武术运动在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对社会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总和,它的不断被认识被揭示和继续向深度开拓,必将促进武术的发展和进步。
武术,作为一种独特的民族体育项目,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其功能也表现出多元的文化价值取向。武术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在各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对社会产生着不同的、多方面的功用和效果。总括起来有以下四种。
壮内强外的健身功能 武术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涵摄了我国传统医学、养生学、仿生学的诸多精华,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之一。
早在古代,人们就已发现武术的健身价值。兵士们操练武术既能提高战斗技能,又能增强自身的身体素质。为此,古代著名军事家孙子云:“搏刺强士体。”由于古代战事频繁,参战人数众多,士兵体质的强弱往往就是军旅战斗力强弱的主要因素。没有强健的体魄,便不能掌握精炼的战斗技能,没有战斗技能则难于战胜对手。故而交战各方均十分注重增强士兵的体魄。一方面严格训练士兵,以锻炼体魄、胆识等;另一方面在招募士兵时就注意选拔“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由此可见,历代军队和民间以武健身之风十分盛行。此外,为了适应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人等的健身需要,那些武师先人还创编了诸如“百兽舞”、“五禽戏”、“八段锦”等武戏及诸多具有较高养生价值的拳种,如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掌等,使武术与军体健身相映同辉,发挥了医疗、健身、养生的综合效能,成为体育健身与格斗技能紧密结合、体用并重的典范。
作为健身项目,武术有异于其他体育项目的根本点在于:武术注重“内外兼修”、“神形共养”的“修炼观”,强调意识与肢体动作的高度统一,即“心身合一”。所谓“内外兼修”的“内”系指人体内的脏器与人的心性、精神与意识。“外”系指人的体形体态。内外兼修就是在健身的实践中,重视精神意识、脏腑器官和体形体态的同步修炼,不偏废一方。所谓“神形共养”就是不仅注重形体的练养,还注意精神的调摄,强调意识对形体的主使作用,以达到形体健康、精力旺盛、身体与心理(精神)平衡发展。通过这种“内外兼修、神形共养”的锻炼方法,一方面能使作为生命载体的身体状态得到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又能在精神的感受中获得全新的内在体验。其他健身运动均是以肢体活动作为最先发动,尔后在活动中和活动后获得形体的锻炼和心理的欢悦。武术健身则是以意识的调摄为先导,最早从心性、意、气开始,首先获得心理的调节,自“内”向“外”地推延发动,然后使形体得以充分运动,以此达到身心“中和”的炼养。武术健身最终不仅仅是获得一种锻炼与欢悦,而且能获得生命的内在自由与生机,使之日臻完善和完整,以至益寿延年,高度表现了人体生命与运动的同构形式。
当今,大量的科学实践证明了武术的健身与养生的作用。武术中的“以意导动”、“以意运气”、“以气运身”的法则对人的神经系统的锻炼亦极为有益。以武练身整个活动中的“意存丹田,意布五梢”循环往复的念动训练使中枢神经兴奋性增高,应变能力加强。同时,通过活动使人的气血充沛、活跃,使分布在脑的毛细血管大量开放,增强脑部血液循环,从而加强脑细胞的供能条件,改善大脑功能,增进中枢神经系统的灵活性与稳定性。
武术讲求“内练一口气”,这“气”虽有多义指向,但并不否认呼吸在武术运动中的重要作用。武术运动的呼吸与自然呼吸相比,更强调“深、长、细、缓、匀、柔”,其腹式呼吸由于保持了腹实胸宽的状态,使胸腔宽松,为肺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氧气和血液的畅通运转。
武术运动在提高骨骼肌工作能力的同时,也对骨骼的结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对老年人骨骼研究中发现,武术中一些绵缓型拳种对延缓骨质疏松及脊椎压缩性变形均有较好的效果。
武术运动对于机体生理、生化方面的影响是全面的。长期从事武术锻炼,能发展人体的速度、灵敏、协调、柔韧、耐力、弹跳等综合体能素质;提高内脏器官的功能,促进身体的全面发展,增强体质;提高人体的适应性和免疫机能,延缓人的自然老化。
修心养性的陶冶功能 武术的陶冶功能主要是指武术道德的完善与提升。中国传统文化属于以“求善”为目标的伦理文化,对实用技术的探求,往往也从属或落脚于伦理道德这个基本点上。武术也就自然成为加强道德修养的载体工具,使之在客观上又具备了修心养性的陶冶功能,成为习武者追求个体自觉、精神实现和人格价值的重要手段。武术的陶冶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个人融入社会 习武者最初学武的动机大多是以防身健身为需求,但随着介入到武术之中,开始全面接受传统武术伦理的系统教育和具体指导。从礼仪举止到行为规范,从培养观念到建立意识,处处体验到传统伦理文化强化个人行为规范、注重人际关系的氛围,并渐渐地领悟其中的道理以及精神指向的理想目标,使自己全身心地融入集体与社会之中,由此而产生一种社会使命感,树立自觉维护正义、忠于民族、报效国家、对社会有所作为的思想。“精忠报国”的岳飞,“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辛弃疾,一生抗倭、南北征战的戚继光和俞大猷,为抗击英国侵略军、血染沙场、坚守虎门炮台的关天培等,皆无不从武艺中汲取了一种精神营养而立德、立功、彪炳千秋。广大的习武者也同样能从中得到启示,把个人的习武行为与社会责任和义务联系在一起,进而使习武为平治天下、安邦定国服务,或者是护贫济困,为仁一方。
实现道德的净化 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①诚以为道。“诚者,物之始终,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作为武术道德范畴主要是指真实无欺地履行武德信念,即具有一种道德义务感。倘若不具备这种情操,一切道德行为都不可能持久,习练武术亦不可能持之以恒。“诚”的精神强调了武德行为的自觉性,并把其视为武术实践活动的基本动力。有了“诚”的境界,行为就自然合于“道”,就可“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德化育万物”。所以大凡习武者都在学武前立志以“诚”接物待人,并在日后的习武实践中自觉运用诚的信念来致力于道德的修养,实现自我的转化以至实现人生的价值。
②止于至善。习武者通过习武活动使道德处于至善或臻于至善的境界。为人师者要止于仁,为人徒者要止于敬,与人交者要止于信,为事业者要止于恒。千百年来习武者皆将至善与武功作为其人生的课业并重同修,从而形成崇尚武德的优良传统。
③重义轻利。武术界历来把“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作为衡量武德高尚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堂堂正正的习武者把“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作为自己的学规,也就是说习武者始终要以国家社稷、民族大众的利益为首任,而不以习武谋取私利。这也就自然成为习武者立身的根本和人生价值的取向,使众多习武者能在“解黎民于倒悬之中,济困危于艰难之时”以义为上,前赴后继,义无反顾,甚至是“舍身取义”、“杀身成仁”。
④存养省察。要做到诚以为道、止于至善和重义轻利就必须存养省察。这是习武者修心养性必然采用的内省方法。所谓“存养”即“存心”、“养气”,亦即习武者在任何时侯都不可挟技逞强,要始终存有善良道德之心和仁义之心,要培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同时还要提倡理直气壮惩恶扬善之“大勇”,而不是意气之勇,更不是逞一时之强的血气之勇。“省察”就是在“存养”中时时反省检查自己,最终达到“言忠信,行笃敬,惩愤窒欲,迁善改过”的目的;着重强调武德修养的自觉性。
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主要命题,也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传统模式,同样也是武学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之“天”,在中国文化原初的观念中有着多种意义:有自然的“天”,指的是客观性与实在性;有命运的“天”,体现的是具有必须承认的规律与必然性;有精神的“天”,反映的是自然规律的权威性和不可逆性;有德性的“天”,强调的是道德的本性与最后的根源。其中“人”则是指涉足武学的芸芸习武之人。这里的“天人合一”主要基调就是强调习武者要与客观外界保持高度的和谐一致。
正是由于传统文化母体中涵蕴着“和谐”的潜质,习武者也就自然地把与外界的自然合拍、物我一体作为精神追求的最高指向和修养心性的人生课业去认真对待。在此,习武者随着练习时日的推延和功力的增加,就不会再以逞强斗狠、征服他人作为其习武最终目的,而是通过不断的习武认真体悟武学的奥秘和人生的真谛,自觉地解决人伦与人格、个体与整体之间的矛盾。进入“天人合一”境界的习武者即可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演打相济的审美功能 武术的运动形式有两种:一是套路的演练;二是徒手或持械的对抗。正是这两者相得益彰的结合,才充分反映出中国传统美学中“以美启真”、“以美储善”的独具魅力的审美特点,也才使得人们在审美的情趣中得以欢娱,得以陶冶,得以净化。
武术的套路与对抗,就其内涵而言已不完全相容,但因传统的武术观和传统美学的“中和”原则与艺术特征在其间起着“糅合”作用,使人们对套路和对抗产生了别有情趣的“演打”相济的审美感受。在演练套路时能感觉到“打”的氛围,在对抗时能体味到“演”的韵味。
武术的审美功能具体地体现在悦目、悦心、悦志三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方面,亦可将其理解为审美形态中的三个层面。它们在递进中发挥着各自的功用。
悦目的功能 指人们在参加武术活动中获得的感官上的直接的审美愉快。武术运动,不论是套路演练,还是徒手或持械对抗,整个动作过程可以说是个不断变化着的形体表现,其中闪展腾挪、窜蹦跳跃、拳脚相加、摔打跌扑等在完成的一瞬间,又无不是一个精美的造型结构。比如对演练套路的感觉,通过变化的招式,人们会在眼前不断地感悟到一幅幅流动着的画面。这些“画面”时而似波涛汹涌;时而如行云流水;时而如巍巍崇山,泰然耸立;时而像惊魂脱兔,狡黠多变;时而表现出剽悍狂放;时而显示出通达干练。这种在心理学上称之为“差异原理”的变异,时时唤起人们新鲜的感知而使人享受到美的愉悦。此外,在流畅的动作中无不显现出劲力与速度,无论是演练套路和对抗散打,都能让人感受到在形体变化的动作中显露出雄浑的气势,即使是在短暂调整的静态中,人们也仍能觉察到那内在鼓荡的气息。当人们看到变幻中的招式在产生效果时,尤其是散手对抗中看似平常、但又匪夷所思地被“击中”时,人们会忘却当时的险恶而沉浸于“妙招”的玩味之中,并产生一种无可名状的欢愉激动。这就是人们在审美最初阶段获得的悦目的美感。
悦心的功能 从悦目的美感中,自然生理的愉悦需求得以满足。但由于武术本身的深厚与广博,也由于人们更多地参与到这项运动中来,认知范围日益扩大和加深,愉悦也就会自然而然地通过耳目渗入心灵。虽然,“悦心”中也包含着无意识的本能满足,但进入悦心阶段,人的本能情欲由于与其他多种心理功能会合,如理解、想象、感想等,从而得到了改建和提炼,这样就获得了悦心的审美功能,并进入了陶冶性情的新的感性与理性、社会性与自然性相统一的认识层面。
随着对武术了解的深入,人们常常通过有限的、偶然的、具体的感知视听形象,领悟到更深远的、内在的内容,从而提高人们的心意境界和开拓人们的暇想空间。如套路的演练,在整体上的感觉是反映了一种在自圆状态中的,得以与自然协同的秩序性、动作技术的规范性、张弛有度的节奏性和跌宕起伏的韵律性。在个体动作上又集中了中国古老艺术传统的原则,以“象形”、“指事”、“会意”为本源,通过概括性的模拟写实,表现形体的语言和动作的寓意。像太极拳表现出的绵缓、圆活,反映了人生的“中和”及主动与自然界的谐和,表现出沉稳中渗出的灵秀;长拳的飘逸潇洒与狂放不羁显示了鸟瞰世事和气吞山河的气势,其中却又不乏在奔放中透示的安谧;南拳的沉桥硬马,给人以稳扎稳打,慓悍干练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之气,其中却又在狞厉中包含着祥和;散手的对抗,呈现为一种随机的、开放性的自组织状态,它的一拳一腿、一摔一跌、一攻一防,无不表现为一种“明规矩而脱规矩,不在规矩而守规矩”的“道法自然”的境界,显示出骁勇粗犷的壮美形象,反映了巧取灵放的东方智慧和锐意进取的豪迈气概。
悦志的功能 如果说武术的“悦目”是指在生理基础上,却又超出生理的感官愉快,它主要培育人的感知,“悦心”是指在理解、想象诸功能配置下培育人的情感心意和审美意识,那么武术的“悦志”则是指在道德基础上达到某种人生的感性境界,是对某种道德理念的追求与满足,是对人的意志、毅力、志气的陶冶与培育,应该说这已属于伦理美学的层次。
武术原本与“打”、“杀”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使得它不再以“逞凶斗狠”为目的,而是以“好仁恶杀”为要旨。由此,人们将武术作为物化的“止善”情感,从中引出人际间种种的仁爱为怀、温情脉脉的世间留恋和自强不息的浩然正气。此时,各种放纵的情欲、行为、动作,各种残忍、凶暴、险毒的心理情绪,各种野蛮、狡诈和邪恶,都被摈弃在外,从而建立起以“仁”为心理情感的“自觉的人性”。这时对武术的审美就已具有高扬了人性后的愉悦快感和崇高意味,最终为促成人格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攻防兼备的防身功能 “防身”在武术产生之初即是其最根本的目的。我们的原始先民在当时“鸷鸟攫老幼、猛兽食颛民”的恶劣的生活环境中,靠着顽强的生存意识及助于拳脚的简单工具,猎取食物和保护自身的安全,以争得生存的权利,此可谓武术发展的最初动因。随着生活经验的积累,人们已意识到对格斗经验进行总结的必要性,以提高自身搏杀防卫的能力,继而整理、汇总、提炼出简捷实用的方法,并实施必要的训练。这应该说是武术格斗技能系统的最初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搏击运用范围的一再扩大,武术的格斗技能辅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冷兵器时代,武术格斗技艺一直是作为征战杀戮的最主要手段。由于年代的久远和人们实战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传袭,人们认知能力的不断提高,使得这种技艺愈加丰富与完善,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攻防有序的、反映东方人睿智的武术格斗技术体系。
如果说,我们的原始先民利用简单实用的格斗方法保护自己只是出于一种潜在的防卫意识的话,那么发展至今,由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为了在纷繁的、尚不能坦言安定的生活环境中生活,具有有效的自我保护能力则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与此同时,武术格斗术的用途特质也发生了变化:一种是作为冷兵器时代体现主要战斗能力的军事格斗术更加专业化,专向化;另一种是以保护自我为主的防身术应运发展起来。虽然两者在技能上具有共通之处或有某些内在的联系,但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来说,后一种应该说是主要以“制服”却非“制死”对方为目的的“小巧功夫”。而且,后者更具有日常生活化的特点。这是因为这种防身自卫不同于军事上两军对垒的开仗厮杀,它多是在日常生活中,在猝然的情况下,遭受突如其来的侵害时采取应急处置所运用的防护措施,或者出于维护公道、主持正义时的见义勇为和惩恶扬善所施行的除暴手段。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基于这一原因,人们就会产生掌握一定的搏斗和自卫能力的需求,武术中攻防兼备的功能恰恰满足了人们的这一需求。因此它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性和普遍意义。
传统的防身观念对“攻防兼备”有几种解释。其一,是本然的解释。武术各拳种的格斗技巧纵然各具特色,但均非逞血气之勇的蛮斗,而是强调攻防兼备,进退有至。诸如太极拳的“引进落空令即发,黏连粘随不失顶”;长拳的“手似两扇门,全凭脚打人”,“不招不架就是一下,犯了招架就是十下”;形意拳中也有“功、顺、巧、疾、狠”的说法;南拳讲求以“桥手”堵截、防化、上下逼封、贴身近战;等等。这其中都从不同角度说明了攻防有序、兼而备之的道理。其二是从转义上讲。武术强调“以德服人”,因而在防卫时也极讲分寸。对各种人等、各类事件,所取的态度与方法也不尽相同。如对盗贼之类,只要对方不是恃强胁迫自己,大多只须“拿住”;与不期而遇且又蛮横无理、恃强凌弱的人发生冲突,只须“摆平”,不使其“狂妄”即可;对有预谋或有意的伤害,则以全力以赴保护自我为要,倘不能挫败对方,其结果只有加害于己;对“路有不平,拔刀相助”的做法,要做到既能保护自己和受害人,又能严厉打击狂暴之徒,颇有惩治的意味。当然,因人而异在实际情况中的把握较为困难。正因如此,习武人不但要有从善如流、“感召天下”的情操和意愿以及技高一筹的武功,还应对“攻防兼备”要有“节制有度”的理解。
练武防身是个传统的观念,它与中国传统的伦理、文化及社会政治结构都有着必然的联系。中华民族对本民族的劳作生息强调的是“安居乐业”,以“耕读传家”为自豪,所以人们希冀的是“孝治天下”,“贵一道而同风”;注重的是人际间的情感,愿意邻里相睦,协和万方,相安无事。传统的防卫观念也就自然注入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为基调的心理特质,集中反映了人们既有抗暴自卫的心理准备,又有不愿恃强凌弱的道德品质。因此“防身功能”重点是在于“防”。正是这种“平实、求安”的文化心理,决定了人们最初从“为自卫而习武”的心态开始,渐次过渡到由习武而建立“自信”、完成“自强”的心理求索之路。因为绝大多数的习武者日常生活中并非经常处于面临“防卫”的境地,甚至可能没有“防卫”的机遇,最终可能只是通过习武来完成自我人格的塑造,这就无形中使得“防卫”概念具有了深层的指向和广义的诠释。
尽管如此,“防身自卫”的功能还仍作为武术本质而又显见的特征深深地注留于人们心中。此为浓重的传统意识所致。因为,在长期的、传统的“人治”社会,在道德力量不能溯及时,人们对待防护自身的态度肯定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的确是一种简捷明快的处事哲学。即使在现代社会,由于法制尚不健全和完善,当个人受到人身侵害时,依靠社会与法律的力量还不能得到及时满意的解决,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自身具备的防身自卫术,因此武术的防卫功能仍然有着现实意义。但是,我们也须注意,不能过分宣传武术的防卫功能。因为,现代社会毕竟已步入法制轨道,“依法办事”是处理一切事物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再则,依据现行法律,“正当防卫”的“度”是有准确界定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是较难把握,防卫不当即有触犯法律的可能。所以,现今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在掌握好防卫技巧的同时,加强普法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人们的法制观念。尤其是当今武术已作为现代体育系列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更多地阐明它的体育性质与运动特点,使人们感受到参与其中的更多乐趣在于竞技时的刺激和健身娱乐时的欢悦。
(来源:《中国武术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年10月第1版)